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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到延吉人的房子!新政策!
作者:管理员|发布日期:2021-03-26|阅读次数:385

    

           记者从延吉市房产局房产交易中心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61号文件及延州政办明电〔2020〕16号文件精神,从今年3月1日开始,房产交易部门、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实现“一份合同用到底”,从而杜绝存量房交易市场 “阴阳合同”的存在。


           据了解,一次房产交易签订多份合同:一份价低,用作向税务机关避税;一份是真实成交价格,是买卖双方的“君子协定”;一份做高交易价格,用作向银行部门贷款提高贷款的比例。在存量房买卖市场中,如此的三笔签约又被称作“阴阳合同”。


          2020年末,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延边银保监分局、州金融办联合制定《延边州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指导意见》,提出贷款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以网签备案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买卖合同备案价款和房屋评估的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住房贷款额度。交易管理机构对发现贷款银行有违规情况的,可依据法律法规暂停相关业务、责令整改,整改通过后恢复相关业务。延吉市房产交易中心已经为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共享平台,可进行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及住房套数等信息的实时查询服务。


    据悉,指导意见的制定实施可有效打击逃避税款、骗取贷款等扰乱市场的恶劣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